新華網石家莊10月11日電 (記者李俊義)將本應發給農民工的“血汗錢”挪作他用,甚至對有關部門的裁決不屑一顧。近日,河北唐山兩名“包工頭”因上述行為被當地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為由,分別判處一年零二個月和一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共計2萬元。
  2012年8月至2013年1月期間,被告人楊某與被告人劉某合伙承包了江蘇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承建的唐山市某物流交易中心的部分工程,並雇佣工人進行施工。該工程完工後,兩名被告以江蘇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未全額支付工程款為由,拒絕向工人發放工資。2013年2月,經政府有關部門協調,江蘇某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給楊某、劉某支付人民幣44萬元用於發放工人工資。但二人在領到錢後僅將其中的一小部分用於工資支付,其餘大部分挪作他用,從而拖欠35名工人總計工資款人民幣23萬元,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隨後,唐山市路北區勞動監察大隊介入,並責令其支付遭拒後,認定這是一起典型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遂及時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偵查。
  今年3月,路北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此案,判決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劉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二人不服判決上訴至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市中院作出“維持原判”的判決。
(編輯:SN12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vazaake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